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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通知(国办发〔2008〕110号)【2015-11-27废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7:27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务院

国务院

发布文号 国办发〔2008〕110号
发布日期 2008-09-18 生效日期 2008-09-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15-11-27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本法规已废止,依据请查看: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务院决定废止1999年12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中有关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内容。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严格履行职责,按照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检验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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