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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农产品日常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12:51:59 来源:互联网
    对食品农产品认证企业和认证机构的监管要点和常见违法行为及取证查处,可以参考以下方面和程序进行。

一、监管要点
1.企业方面:重点查看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伪造、冒用、买卖、转让、超范围使用和超有效期使用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等情况。
2.认证机构方面:通过对获证企业的检查,重点对认证机构的下述情况进行核查。
◆ 是否具备认证合法资质
◆ 是否存在超范围认证、虚假认证、认证咨询“一条龙”等违法行为;
◆ 是否存在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文件可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food.cnca.cn 查询);
◆ 对其认证的产品或体系是否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
◆ 对于企业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是否对其证书做出处理等(如:暂停/撤销/注销)。

二、常见违法行为及取证查处
认证监管部门主要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和有关规章对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进行监管。对几种常见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查处情况进行说明。

(一)企业常见违法行为及取证查处
1.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
(1)主要证据:认证证书,证书真实有效性的确定。
(2)辅助证据:调查笔录。
(3)查处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七十一条,《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条。
2.企业其他违法行为描述

(二)认证机构常见违法行为及取证查处
1.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包括在批准书暂停及到期后)
(1)主要证据:认证机构资格(可在国家认监委网站上查询认证机构资格情况),认证证书,认证合同及发票。
(2)辅助证据:认证审核/检查报告,审核/检查计划。
(3)查处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七条。

2.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程序
(1)主要证据:审核计划,不符合报告。主要查看:认证审核计划人日数与企业规模是否存在严重不符(管理体系认证审核人日数表见附录二);审核计划是否未覆盖体系;不符合报告所列内容是否未进行整改和验证。
(2)辅助证据:审核报告,认证证书,认证合同及收费发票。
(3)查处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

3.认证和咨询“一条龙”
(1)主要证据:认证、认证咨询合同与发票(认证、认证咨询合同、发票的签署单位、收款单位为同一个单位或经办人为同一人)。
(2)辅助证据:认证审核计划,现场审核首末次会议签到表,认证审核报告,认证证书。
(3)查处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七条。(此条款适用对认证机构)
《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此条款适用对认证咨询机构)

4.未对认证的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
(1)主要证据:笔录(询问企业认证机构是否每年进行一次监管评审,监管评审后是否发年度确认报告),年度确认报告,认证证书,监督审核报告,监管审核计划。
(2)查处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第三款。

5.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的人员从事认证活动(若审核计划中没有审核员的注册号时,则不检查此项)
(1)主要证据:审核人员资格证明(在审核计划中查审核员注册号,再在认证认可协会网站上www.ccaa.org.cn 初步查询后,其中有疑问的向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函确认,以认证认可协会复函为准),审核计划。
(2)辅助证据:认证证书,首末次会议签到表。
(3)查处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第四款。

6.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违法行为
(1)主要证据:调查笔录,首末次会议签到表是否有本人签名,不符合报告是否进行整改并进行验证。
(2)辅助证据:认证证书、审核报告。
(3)查处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二条。

编辑:food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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