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罐头、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16类食品20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合肥市市场监管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合肥市市场监管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肥东县红城超市排头社区店销售的糖水黄桃罐头,糖精钠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