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2021年第7号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洛阳市飞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配电箱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经负责组织结果处理的市场监管部门复查,该企业复查结果为不合格。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第四十七条规定,现依法向社会公告。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