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3大类食品共253批次食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共4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和重金属污染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3大类食品共253批次食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34批次,合格131批次,不合格3批次;粮食加工品91批次,合格91批次;餐饮食品28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南昌西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鹰潭华塘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芹,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由湖口县鹏厨尚食餐饮店销售的复用式餐饮具(碗、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由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蒋氏水产品店销售的皮皮虾,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