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餐饮食品等3类食品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枞阳县迎春早点店制作并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枞阳县老许早点店制作并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