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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6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14 10:05:28 来源:互联网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901批次,涉及餐饮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水产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886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连云港市连云区江记海干货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浩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炒米夹心海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淮安市清河区水韵天成农贸市场王立松销售的对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江阴市澄北春夏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如皋市顺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粉肠(咸味),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扬中市苏佰业日用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融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忆海香浓香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

 

  五、睢宁县睢勤公共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庆安湖 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六、睢宁县大自然纯净水厂生产的金蘇水 桶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七、徐州市溶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八、徐州市云龙区坛小福酸菜鱼馆使用的标称徐州奥洁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餐具(套装),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九、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粮油店销售的标称江苏春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春绿纯香菜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淮安市清江浦区颜丙玉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江苏春绿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春绿纯香菜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泰州市海陵区同发菜业批发部销售的洋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二、江苏省鼎仪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标称盐城凯兴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滨海县吉岗腊味厂生产的滨海香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十三、常熟市尚湖镇辛辛吃好货休闲食品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喜来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切片戚风蛋糕(橙味),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十四、苏州市姑苏区早安食品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市艾希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高的菓子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十五、徐州念念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重庆瑞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猪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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