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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1 11:48:51 来源:互联网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44号),涉及成都市1家生产单位食品抽检不合格。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成都龙腾四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川府雪核桃花生(复合植物蛋白饮料)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川府雪核桃花生(复合植物蛋白饮料)(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3934720,生产日期:2019-06-01;规格型号:240mL/罐);不合格项目:蛋白质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及的生产企业:成都龙腾四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NO:SPE2019A03590)后,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8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川府雪核桃花生(复合植物蛋白饮料) 400罐,共计20公斤,货值360元;已销售400罐,共计20公斤;库存0罐,共计0公斤;因该批次产品已无剩余,故召回0罐,共计0公斤;封存0罐,共计0公斤。当事人成都龙腾四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依据《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29日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8元(大写:肆拾捌元整);

2. 罚款人民币200元(大写:贰佰元整)。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查,因该企业员工操作不规范导致蛋白质含量不达标。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全面清理库存产品,要求立即对留样产品进行复检;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8月4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由于该企业已暂停生产此产品,故没有抽取到该产品。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文件。

二、成都龙腾四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高钙核桃(复合蛋白饮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高钙核桃(复合蛋白饮品)(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3934721,生产日期:2019-05-20;规格型号:240mL/罐);不合格项目:蛋白质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及的生产企业:成都龙腾四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NO:SPE2019A03591)后,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8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高钙核桃(复合蛋白饮品) 600罐,共计30公斤,货值600元;已销售600罐,共计30公斤;库存0罐,共计0公斤;因该批次产品已无剩余,故召回0罐,共计0公斤;封存0罐,共计0公斤。当事人成都龙腾四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依据《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29日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8元(大写:肆拾捌元整);

2. 罚款人民币200元(大写:贰佰元整)。

(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3934720、GC19510000003934721并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查,因该企业员工操作不规范导致蛋白质含量不达标。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全面清理库存产品,要求立即对留样产品进行复检;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8月4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由于该企业已暂停生产此产品,故没有抽取到该产品。

上述两批次产品的委托方都是成都市光华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企业都是成都龙腾四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龙腾四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45644689448),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51018400511,经营住所:崇州市桤泉镇灵宝西街160号。

成都市光华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4201956113A),经营住所;崇州市桤泉镇灵通村7组(现灵宝西街160号)。

以上两个公司都是同一投资人,在同一地址经营,只是法人不同。为了便于经营管理,统一销售,成都市光华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销售公司,成都龙腾四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生产公司。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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